我县全面建立乡镇中小学、乡镇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
作者:枞阳政府网
日前,枞阳县政府研究决定,从2008年10月1日起,全面建立乡镇中小学、乡镇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当前县、乡财政状况实际,确定在全县中小学、乡镇机关在职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起步阶段,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资助的部分一律按基本工资的5%比例执行。其中,乡镇机关职工单位资助部分,列入乡镇本级财政预算,中小学教职工单位资助部分,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。
 
上传时间:2008-09-25 11:00:32   【浏览:】 【评论:】  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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